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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优化公路养护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培育规范有序、竞争充分的养护市场,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公路养护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以下简称公路养护资质)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
浙江省公路养护资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养护资质许可和管理工作。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对公路养护资质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取得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三)资质业务范围及条件
申请公路养护资质的单位应是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净资产、业绩等条件。公路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条件详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附件1)。
(一)资质申请。拟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其具备的条件,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电子申请材料(附件2)。申请人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公路养护资质。
(二)资质审核。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由县、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逐级提出审核意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资质许可决定。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电子版公路养护资质证书。申请人需要纸质证书的,可以同时制作。
(四)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变更。已取得“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申请“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应当提交满足相应条件的技术设备、企业业绩材料。经审查准予许可的,换发公路养护资质证书。
(五)告知承诺制。注册地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舟山片区、宁波片区、杭州片区、金义片区等,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拟申请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可自主选择告知承诺方式。按告知承诺方式申请资质的申请人在线填报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报表(附件3)和承诺书(附件4),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该申请并开展形式审查,24小时内作出许可决定。
准予许可的,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承诺事项相应材料。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的30日内,按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组织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情况核查。在情况核查中,发现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申请人不具备资质条件且无法联系的,或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销其公路养护资质。
对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完成情况核查前,不受理因申请人注册地迁出自贸试验区而提交的资质变更、重新核定申请。
(一)申请人
1.申请人不得使用母公司、子公司以及关联公司等外单位的相应资源。
2.申请人申请多项资质的,同一类技术人员以及净资产、技术设备等条件不作累加要求。
3.因企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而出现技术设备等资产未处置完成的情况,需经县级或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
(二)技术人员
1.申请人应与技术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已为企业技术负责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为其他技术人员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2.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应为其作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完成的公路养护工程业绩。
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市政道桥、园林绿化等专业。
4.公路养护工、桥隧工、筑路工等与公路养护工程相关的技术工人,应取得人力社保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等单位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净资产和财务状况
1.企业净资产指申请人申请公路养护资质上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
2.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业绩
1.申请人提交的业绩应为工程质量合格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办法》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请公路养护资质之日前5年或10年期间交(竣)工的公路养护工程业绩,超过时限的业绩不予认可。
2.非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业绩需经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对于可通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的养护工程业绩,视同经相关部门认可。
(五)技术设备。申请人应满足各序列等级对技术设备的配置要求,拥有的技术设备以自有为主,并提交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一)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照职责,结合信用评价结果,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监督检查措施。监督检查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等,有关公路养护工程业绩的文档,有关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
2.查阅相关资料。
3.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实施细则及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三)数据共享。浙江政务服务网公路养护资质许可申报系统与浙江交通阳光监管平台、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推动并逐步实现部省数据共享。共享数据可以作为公路养护资质审查、信用管理和监督管理的依据。
五、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2.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3.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报表
4.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许可告知书
附件1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路基路面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资质条件/业务范围 |
资质等级 |
|||
甲级 |
乙级 |
|||
业务范围 |
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含绿化)的各类养护工程 |
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等级公路路基路面(含绿化)的各类养护工程 |
||
资产 |
净资产(万元) |
≥3000 |
≥1000 |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
|||
技术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年限(年) |
≥10 |
≥6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验(公里) (近10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100,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50 |
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70,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30 |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数(人)(合计) |
≥20 |
≥10 |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或者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 |
≥1 或者≥4 |
/ |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 |
/ |
≥2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
≥10 |
≥5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 |
≥2 |
/ |
||
中高级会计师(人) |
≥1 |
|||
中高级经济师或者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人) |
≥1 |
/ |
||
技术工人 |
技术工人数(人)(合计) |
≥30 |
≥20 |
|
高级工(人) |
≥6 |
≥3 |
||
中级工(人) |
≥12 |
≥6 |
||
企业业绩(公里) (近5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150,其中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50; 或者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100 |
/ |
||
主要技术设备 |
1.沥青拌和设备(产能240吨/小时以上),1台,自有; 2.路面铣刨机,2台,自有; 3.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2台,自有: 4.压路机,4台,自有; 5.挖掘机,2台,自有; 6.装载机,2台,自有; 7.沥青洒布车,1台,自有。 |
1.沥青拌和设备(产能160吨/小时以上),1台,自有或租赁; 2.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或租赁; 3.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 4.压路机,2台,自有或租赁; 5.挖掘机,1台,自有; 6.装载机,1台,自有; 7.沥青洒布车,1台,自有。 |
桥梁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资质条件/业务范围 |
资质等级 |
|||
甲级 |
乙级 |
|||
业务范围 |
可以承担所有公路桥梁的各类养护工程 |
可以承担所有公路桥梁的预防养护工程,以及中、小公路桥梁的修复养护工程 |
||
资产 |
净资产(万元) |
≥2000 |
≥800 |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
|||
技术人员 |
技术 负责人 |
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年限(年) |
≥10 |
≥6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验(座) (近10年,工程质量合格) |
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2,其中特大桥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1 |
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预防养护工程≥1,其中中桥及以上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1 |
||
专业 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
≥15 |
≥10 |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
≥1 |
/ |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 |
/ |
≥2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
≥8 |
≥3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 |
≥2 |
/ |
||
中高级会计师(人) |
≥1 |
|||
中高级经济师或者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人) |
≥1 |
/ |
||
技术工人
|
技术工人数(人) |
≥20 |
≥10 |
|
高级工(人) |
≥4 |
≥2 |
||
中级工(人) |
≥8 |
≥3 |
||
企业业绩(座) (近5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桥梁养护工程≥10,其中公路特大桥养护工程≥1、公路大桥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2;或者完成公路中桥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10 |
/ |
||
主要技术设备 |
1.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2台,自有; 2.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 3.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 4.压路机,3台,自有; 5.防撞缓冲车,2辆,自有; 6.桥梁检测车,1辆,自有或租赁; 7.钢筋探测扫描设备,1套,自有。 |
1.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1台,自有或租赁; 2.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 3.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或租赁; 4.压路机,2台,自有或租赁; 5.移动式标志车,2辆,自有; 6.高空作业车,1辆,自有或租赁。 |
隧道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资质条件/业务范围 |
资质等级 |
|||
甲级 |
乙级 |
|||
业务范围 |
可以承担所有公路隧道土建结构的各类养护工程 |
可以承担所有公路隧道土建结构的预防养护工程,以及中、短公路隧道(不良或者特殊地质条件隧道除外)土建结构的修复养护工程 |
||
资产 |
净资产(万元) |
≥2000 |
≥800 |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
|||
技术人员 |
技术 负责人 |
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年限(年) |
≥10 |
≥6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验(座) (近10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隧道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2,其中公路长或者特长隧道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1 |
公路长隧道及以上土建结构养护工程≥1,其中公路中隧道及以上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1 |
||
专业 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
≥15 |
≥10 |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
≥1 |
/ |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 |
/ |
≥3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
≥8 |
≥5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 |
≥2 |
/ |
||
中高级会计师(人) |
≥1 |
|||
中高级经济师或者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人) |
≥1 |
/ |
||
技术工人 |
技术工人数(人) |
≥20 |
≥10 |
|
高级工(人) |
≥4 |
≥2 |
||
中级工(人) |
≥8 |
≥3 |
||
企业业绩(座) (近5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养护工程≥6,其中公路长或者特长隧道养护工程≥1、公路中隧道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3; 或者公路短隧道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6 |
/ |
||
主要技术设备 |
1.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 2.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 3.压路机,3台,自有; 4.高空作业车,3辆,自有; 5.防撞缓冲车,2辆,自有; 6.压浆设备,1套,自有; 7.钢筋探测扫描设备,1套,自有 |
1.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或租赁; 2.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 3.压路机,2台,自有或租赁; 4.高空作业车,2辆,自有; 5.移动式标志车,2辆,自有; 6.压浆设备,1套,自有。 |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及许可条件
资质条件 |
资质等级 |
|||
业务范围 |
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
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
||
资产 |
净资产(万元) |
≥1500 |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 |
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
|||
技术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年限(年) |
≥10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经验(公里) (近10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100,其中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40 |
|||
专业技术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数(人) |
≥10 |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 |
≥2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 |
≥6 |
|||
中高级会计师(人) |
≥1 |
|||
技术工人
|
技术工人数(人) |
≥10 |
||
高级工(人) |
≥2 |
|||
中级工(人) |
≥3 |
|||
企业业绩(公里) (近5年,工程质量合格) |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150,其中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50;或者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100 |
/ |
||
主要技术设备 |
1.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2台,自有; 2.划线机,4台,自有; 3.标线清除机,2台,自有; 4.放线设备,2套,自有; 5.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自有; 6.涂层测厚仪,1台,自有; 7.打桩、拔桩机,4台,自有; 8.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自有; 9.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自有; 10.高空作业车,2辆,自有; 11.防撞缓冲车,1辆,自有; 12.移动式标志车,2辆,自有。 |
1.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2台,自有或租赁; 2.划线机,2台,自有; 3.标线清除机,1台,自有; 4.放线设备,1套,自有; 5.底漆高压喷涂机,1台,自有; 6.涂层测厚仪,1台,自有; 7.打桩、拔桩机,2台,自有; 8.交通标志逆反射系数测量仪,1台,自有; 9.逆反射标线测量仪,1台,自有; 10.高空作业车,1辆,自有或租赁; 11.防撞缓冲车,1辆,自有或租赁; 12.移动式标志车,2辆,自有或租赁。 |
附件2
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申报材料 |
申请类型 |
|||||||
(一) 新申请 |
(二) 升级 |
(三) 增项 |
(四) 到期延续 |
(五) 变更 |
(六) 重新核定 |
备注 |
|||
1 |
综合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 |
√ |
√ |
√ |
√ |
√ |
√ |
在线填报 |
2 |
《企业营业执照》 |
√ |
|
|
|
√ |
√ |
1.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后,可免提供; 2.企业提交变更、重新核定申请时,提供新企业的营业执照。 |
|
3 |
企业章程 |
√ |
|
|
|
|
√ |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时,需提供新企业的章程 |
|
4 |
作业单位组织架构图 |
√ |
|
|
|
|
√ |
|
|
5 |
变更/重新核定情况说明 |
|
|
|
|
√ |
√ |
包含但不仅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情况查询件 |
|
6 |
合并、分立等方案 |
|
|
|
|
|
√ |
|
|
7 |
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 |
|
|
|
|
|
√ |
|
|
8 |
企业承继或分割情况说明 |
|
|
|
|
|
√ |
|
|
9 |
资产 |
近三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 |
√ |
√ |
√ |
√ |
|
√ |
|
10 |
技术人员 |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
√ |
√ |
√ |
√ |
|
√ |
|
11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
√ |
√ |
√ |
|
√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后,可免提供; |
|
12 |
技术负责人代表业绩工程的证明资料 |
√ |
√ |
√ |
√ |
|
√ |
|
|
13 |
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
√ |
√ |
√ |
|
√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后,可免提供; |
|
14 |
技术工人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 |
√ |
√ |
√ |
|
√ |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通过公共数据平台获取后,可免提供; |
|
15 |
企业业绩 |
中标通知书 |
√ |
√ |
√ |
√ |
|
√ |
|
16 |
合同 |
√ |
√ |
√ |
√ |
|
√ |
|
|
17 |
交(竣)工验收材料 |
√ |
√ |
√ |
√ |
|
√ |
|
|
18 |
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材料 |
√ |
√ |
√ |
√ |
|
√ |
非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业绩需提供 |
|
19 |
技术设备 |
主要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 |
√ |
√ |
√ |
√ |
|
√ |
|
附件3-1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请表(一)
申报类别 |
□路基路面甲级 |
□路基路面乙级 |
□桥梁甲级 |
□桥梁乙级 |
|
□隧道甲级 |
□隧道乙级 |
|
□交通安全设施(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可以承担二级及以下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 |
申报类型 |
□新申请 |
□升级 |
□增项 |
□到期延续 |
|
□重新核定 |
|
|
|
作业单位名称: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制
一、作业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
单位类型 |
□建设单位 □养护单位 □其他 |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
办公地址 |
* |
||||||||
省内外企业 |
□浙江省 □外省 |
注册地所在省份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联系电话 |
|
|||||
职务 |
|
职称* |
|
||||||
身份证号码 |
|
||||||||
资产情况 |
注册资本(万元) |
|
资产总额(万元) |
|
|||||
企业净资产(万元)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资产周转率 |
|
流动比率 |
|
||||||
近三年总产值(万元) |
|
上年总产值(万元) |
|
||||||
债务总额(万元) |
|
近三年平均的资产负债率 |
|
||||||
作业单位总收入(万元) |
|
公路业务收入(万元) |
|
||||||
技术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
专业 |
|
职称 |
|
||||||
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年限(年) |
|
在本单位从业时间(月) |
|
||||||
近10年业绩 |
完成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总里程(公里) |
|
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
完成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座) |
|
完成特大桥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大桥及以上预防养护工程(座) |
|
完成中桥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公路隧道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座) |
|
完成长或者特长隧道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公路长隧道及以上土建结构养护工程(座) |
|
完成公路中隧道及以上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总里程(公里) |
|
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
专业技术人员 |
总人数(人) |
|
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人) |
|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人数(人)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数(人)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数(人) |
|
中高级会计师人数(人) |
|
||||||
中高级经济师人数(人) |
|
二级以上造价工程师人数(人) |
|
||||||
技术工人 |
总人数(人) |
|
高级工人数(人) |
|
|||||
中级工人数(人) |
|
初级工人数(人) |
|
||||||
企业业绩 (近5年) |
完成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总里程(公里) |
|
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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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完成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特大桥公路养护工程(座) |
|
完成大桥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中桥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座) |
|
完成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长或者特长隧道养护工程(座) |
|
完成中隧道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座) |
|
||||||
完成短隧道及以上修复养护工程(座) |
|
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总里程(公里) |
|
||||||
完成一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完成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里程(公里) |
|
||||||
技术设备 |
设备总台数 |
|
设备原值总计 |
|
|||||
作业单位从事公路养护工程起始时间 |
××年 ××月 |
||||||||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
发生次数(次) |
|
经济损失(万元)) |
|
|||||
死亡人数(人) |
|
重伤人数(人) |
|
||||||
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方式: |
二、作业单位简介
(本页用于提供作业单位情况图文类简介)
|
三、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职称 |
身份证号码 |
职称/学历专业 |
负责资质类别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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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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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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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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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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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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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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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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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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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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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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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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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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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简历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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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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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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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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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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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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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由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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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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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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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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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业绩 |
完成各级公路路面养护工程总里程 |
公里 |
完成各级公路路基养护工程总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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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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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一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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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二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二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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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三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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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四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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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业绩 |
完成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大桥及以上预防养护工程(座)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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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大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特大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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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大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大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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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中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中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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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小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小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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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业绩 |
完成公路隧道土建结构养护工程(含修复、预防) |
座 |
完成公路隧道土建结构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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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长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特长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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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长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长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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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中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中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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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短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短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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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安设施业绩 |
完成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总里程 |
公里 |
完成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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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二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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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四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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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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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规模(公里、平方米、座数) |
结算价 (万元) |
技术标准 |
开工、竣工日期 |
质量评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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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五、作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一)注册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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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注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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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作业单位技术工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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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作业单位代表工程业绩一览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规模 |
技术标准 |
开工、 竣工日期 |
质量评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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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公里、平方米、座数) |
结算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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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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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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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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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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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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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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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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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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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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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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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作业单位工程业绩信息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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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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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路基路面 □桥梁 □隧道 □交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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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类别 |
□预防养护 □修复养护 □专项养护 □应急养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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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评定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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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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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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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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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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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高速公路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高速公路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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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一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一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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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二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二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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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三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三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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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级路面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四级路基各类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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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大桥及以上公路桥梁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大桥及以上预防养护工程(座)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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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特大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特大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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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大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大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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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中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中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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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小桥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小桥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
完成特长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特长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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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长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长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
完成中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中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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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短隧道修复养护工程 |
座 |
完成短隧道预防养护工程 |
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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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一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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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二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完成三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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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四级公路交安设施养护工程里程 |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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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表为一个项目的信息表,若有多个项目可提交多份表格; 2.申请路基路面乙级、桥梁乙级、隧道乙级资质的作业单位无需填写此表; 3.非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业绩需经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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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作业单位主要技术设备
序号 |
设备及仪器名称 |
型号/产地/出厂日期 |
数量 (台) |
功率 (千瓦) |
价值(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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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值 |
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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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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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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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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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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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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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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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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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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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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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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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申请表(二)
申报类型 变更£ 遗失补办□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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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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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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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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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外企业 |
□浙江省 □外省 |
注册地所在省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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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公路养护 资质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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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公路养护资质 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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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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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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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经办人联系方式: |
附件4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路基路面
养护乙级资质许可告知书
(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二)《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三)《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地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舟山片区、宁波片区、杭州片区、金义片区等,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二)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公路工程管理的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10年,作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身份参与完成的公路路基路面各类养护工程累计不少于70公里,其中二级及以上公路不少于30公里,且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中高级会计师不少于1人。
3.企业具有从事公路工程的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工不少于3人,中级工不少于6人。
(三)有以下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技术设备:沥青拌和设备(产能160吨/小时以上)1台(自有或租赁);路面铣刨机1台(自有或租赁);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1台(自有或租赁);压路机2台(自有或租赁);挖掘机1台(自有);装载机1台(自有);沥青洒布车1台(自有)。
(四)企业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3年财务主要指标状况良好。
三、申请应该提交的材料
根据许可依据和法定条件,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阶段提交材料清单
1.《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请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
2.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许可申请人承诺书;
3.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委托申请时需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关联电子证照后,可免提供)。
(二)书面核查阶段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人应在提出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浙江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许可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承诺事项相应材料。
四、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联系电话:0571—87820185
咨询网址:http://zxts.zjzwfw.gov.cn/wsdt/
五、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71—87820185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
申请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六、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承诺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承诺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对于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照《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许可方式,并予以公布。被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申请人,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申请人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交通运输部门记入信用档案,对申请人、被许可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许可方式。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许可申请人承诺书
本企业 就申请许可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许可事项(□新申请、□升级、□增项、□到期延续、□变更、□重新核定),作出下列承诺:
(一)本企业已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了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要求,知晓和全面理解交通运输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自身能够满足交通运输部门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二)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获得许可后,本企业能够根据许可机关的要求,随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相关数据信息。
(四)愿意自行承担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不实所引发的法律责任;
(五)主动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六)在具备经营条件前,不会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以上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本告知承诺书一式两份)